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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自开课程文字教材选择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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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教材是课程教学的重要媒体资源,是教师实施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的主要依据。为了保证我校各专业自开课程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
文字教材选择的原则: 1.系统性:完整系统的阐述本课程的理论体系、知识结构,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的规律,结构严谨。 2.科学性:科学地反映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吸收较前沿的研究成果。 3.适用性:符合本专业和本课程的教学要求,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选择文字教材时须考虑配套建设其它媒体的教学资源。 4.相对稳定性:教材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使用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未更换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沿用原教材。 5.优先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中央电大提供的及与中央电大共建的教学资源,注重选用全国电大系统教学资源协作会及其他省级电大共建的教学资源。 二、
选定程序 1.自开课程主持教师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并根据审定通过、批准实施的教学大纲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的第十二周选定教材。 2.主持教师将所选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单位、版次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教研室初审,教学部在教研室初审的基础上签署审批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下发教材使用计划,由学校教材服务中心统一购置教材。 4.确有理由须更换教材时,应由课程主持教师提出包括变更教材详细理由的书面申请,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5.学校教学资源建设委员会对教学系部批准使用的教材进行抽审。 附件:自开课文字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 自开课文字教材选用审批表
教学部
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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