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专业责任教师任职资格和职责

 
 

为了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师配置基本要求》(试行)精神,结合北京电大开放教育的特点,制定我校专业责任教师的任职资格和职责。

一、任职资格

1.热爱电大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富有探索和实践精神。

2.专业知识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和学术动态,熟悉本专业教育、教学情况,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本科教育应由具有本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及1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教师担任。

专科教育应由具有本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5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及2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教师担任。

4.参加过中央电大培训,熟悉中央电大对专业设置的思想、专业知识结构、开放教育的教学、教育特点和要求,能正确领会和贯彻开放教育的思想和各项政策、规定。

5.具有一定的使用现代教育手段的能力,明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

6.专业责任教师的人选由教学部提名,学校批准。

二、基本职责

1.参加中央电大的有关会议,接受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的培训,负责本专业方面的信息收集与交流。

2.负责本专业的建设,组织并参与编制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学实施细则、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等教学文件,并按照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教学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教学

3. 负责制订学期教学材料上网计划,并收集、审查本专业课程的上网材料。

4. 参加中央电大组织开展的专业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以及相关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5指导、组织、协调课程责任教师的工作,及相关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参与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研究,必要时可担任本专业的课程责任教师。

6.指导、监督、检查开设本专业的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专业教学工作,及时发现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7. 负责组织落实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有关工作。

8. 在教学部的统一安排下,搞好本专业开放教育的课题研究。

9. 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和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协助教学部收集或向教学部提供本专业教学工作档案资料,总结本专业的办学经验,协助教学部和教务处做好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10.学校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在具体工作中要体现出开放教育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

2.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既要符合中央电大专业教学计划的精神,又要适应北京地区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北京电大的特点。

3.每学期本专业各门课程的上网计划要按时完成,保证上网内容的质量,上网内容不出现原则性错误。

4.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开设专业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进行至少一次调研,做到基本掌握本专业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的教学情况,并与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的负责人有一定的沟通。

5.了解本专业各门课程责任教师的工作情况,经常与课程责任教师研究试点的教学问题。

6.及时按要求建立专业教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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