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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电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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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做人民教师为荣,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已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全身心地投入电大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完成教学、管理和科研任务,为建设首都现代远程开放大学贡献力量。 第二条 严谨治学 电大教师要有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严肃认真、孜孜不倦、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良好学风和教风。以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学,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探索远程教育环境下人才培养新模式;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三条 热爱学生 第四条 依法执教 电大教师要自觉遵守教育法及国家各项法律规定,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的原则,严格教育教学纪律,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安全,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五条 团结协作 第六条 为人师表 电大教师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的榜样。要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做到精、新、博、深、活;讲究礼仪和礼节,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以严谨治学,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展现在学生面前,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第七条 廉洁从教 第八条 开拓创新 电大教师要热爱学习、学会学习、终身学习,具备创新意识,敢于探索未知;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把学生培养成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开拓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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