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迎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京教工[2006]5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党委研究,拟于2007年9月迎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对我校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评估检查。为贯彻落实《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开创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迎接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以《基本标准》为抓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全面推进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使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推动电大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迎评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北京电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  长:赵国森

    副组长:徐永利 高玉维

    成  员:梁小瑞 符悦群 王想年

    职责:规划并领导实施评估工作,审定评估报告及汇报材料。

    工作小组

    组 长:高玉维

    副组长:符悦群 王想年

    成  员: 荆 莉 胡秀荣 赵 军 谢 明 史 颖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和党建评估的各项要求,分解评估任务,检查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支部工作进度情况,协调有关工作。

    评估办公室

    主 任:王想年

    副主任:赵 军 史 颖

    成  员:苑印芝 耿建国 路智星 文 青 胡少燕 王 军

    职责:负责材料的汇总、整理及其它日常工作;草拟评估报告及汇报材料。

    三、任务分工

    依据《基本标准》,将评估各项指标任务分解,成立五个专项工作组,开展自查自评自建工作。其人员组成和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专项工作组

    组长:王想年; 成员:史 颖 苑印芝

    主要工作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150分) 1-1办学方向与决策(60分)
1-2改革和事业发展(90分)
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150) 2-1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50)
2-2领导班子组织建设(40)
2-3干部队伍建设(60)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150) 3-1党委领导和指导(20分)
3-2组织机构设置(20分)
3-3党支部建设与作用(35分)
3-4党员教育管理保障服务(35分)
3-5发展党员工作(30分)
3-6党校建设(10分)

    第二专项工作组

    组长:胡秀荣; 成员文 青

    主要工作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4.党风廉政建设(90分)

4-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0分)

4-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5分)

4-3查处案件和纠风(15)

4-4源头治理(20)

    第三专项工作组

    组长:赵军; 成员路智星

    主要工作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5.宣传思想政治工作(150分)

5-1工作体制(20分)

5-2教职工思想教育(50分)

5-3德育工作(80)

7.统战工作(40分)

7-1工作计划(10分)

7-2党外代表人物工作(10分)

7-3民主党派工作(10分)

7-4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10分)

9.群众团体工作

9-3共青团工作(30分)

     第四专项工作组

    组 长:谢 明; 成 员:王 军

    主要工作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安全稳定工作(60分)

6-1领导重视及工作体制机制(12分)

6-2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及安全教育(18分)

6-3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和条件保障(18分)

6-4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12分)

    第五专项工作组

    组长:荆莉; 成员:耿建国

    主要工作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8.老干部工作(40分)

8-1工作制度(10分)

8-2政治待遇(10分)

8-3生活待遇(10分)

8-4活动站室工作(10分)

9.群众团体工作(70分)

9-1教代会工作(25分)

9-2工会工作(15分)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启动迎评工作(3月下旬至4月15日)

     1.召开党建达标迎评工作会议,研究指标,分解任务。

    2.拟订“北京电大党支部工作考评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支部考评标准”)。

    3.校党委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全面动员,下发“支部考评标准”,部署迎评工作。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评(4月16日至5月20日)

    各评估专项工作组按《基本标准》、各支部按“支部考评标准”开展自评、自查。按评估指标拟订评估材料分解表,整理档案材料(03年以来的),并于 5月 20日前报评估工作办公室。

    (三)阶段性检查(5月21日至5月31日)

    领导小组对各专项工作组、各党支部自查、自评工作进行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提出工作要求。

    (四)集中进行整改自建(6月1日至6月20日)

    各评估专项工作组、各支部根据阶段性检查情况,集中进行整改提高,重点是进一步做好制度建设和档案整理归档。要根据评估要素结合部门和学校的情况,进行特色工作的重点建设。

     (五)开展整改自建的检查(6月21日至6月30日)

    1.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基本标准》,对各专项工作组、各支部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验收,尤其是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落实。

    2.各专项工作组、各支部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提高。写出自评工作分报告,并于6月20日前交评估办公室。

    (六)迎评验收(7月至8月)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基本标准》对各专项工作组、各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上报市教育工委。同时做好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检查组进校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1.党建工作达标和迎评工作是学校党委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力量,集中精神,做好迎评各项工作。要以迎评为契机,加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促进党建创新。

    2.评估工作以各专项工作组和党支部自查、自评、自建为基础。各小组要对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基本标准》和校党委的要求,认真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加强建设,使本单位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达到《基本标准》中的要求。

    3.在评建中,各支部要调动广大党员、教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自查评估,达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的先进性教育。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估工作时间安排(下载)

    北京电大党支部工作考评标准(试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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