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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北京电大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提高学生的科技、文化、管理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和新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信息化社会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高职)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年龄须满19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者)。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从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还需持在京暂住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要报考北京电大的考生,到在京临时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报名,所有考生的报名手续须由本人办理。艺术类考生报名后,还须于9月12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所报分校(工作站)参加专业加试科目的补习和考试报名。
2、报考第二学历的考生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B5纸)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所报分校(工作站)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报名费及证书审定费,报名手续须由本人办理。 3、报名时间:9月1—9日
具体规定与报名手续详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公布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招生网址:ww.bjeed.edu.cn。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到办班分校(工作站)参加专业课补习班报名,报名时间从9月1日至9月12日。 第二学历生报名可持续到11月底,报名手续不变。 三、学习费用:各专业学费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教材费自理。(分学年收取学费) 四、授课方式及时间:通过广播、电视及面授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采取学分制,学生在六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即可毕业。利用业余时间(晚上或休息日)进行授课,具体上课时间由分校(工作站)安排。 五、毕业: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获得毕业总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北京电大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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