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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关于制定教学大纲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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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及其体系与专业培养方案编写的课程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知识与技能的范围、深度及体系结构,教学法的基本要求。它是编制多种媒体教材和开展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教学大纲按课程性质分,有公共基础课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和专业课教学大纲;按管理权限分,有统设课教学大纲和省开课教学大纲。 一、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符合教学计划要求 编制课程教学大纲首先要明确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保证课程教学内容的独立性,避免交叉与重复,又要注意开设课程前后之间内容的衔接与过渡。要体现专科或本科层次在培养规格、要求等方面上的差别。应尽量避免同一专业课程之间的内容重复。 2.结合开放教育的特点,贯彻“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 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应考虑开放教育的特点,教学内容难易要适度,教学总量要合理控制。要求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重点。教学内容要以学生所学知识在量上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在一定时间内能吸收消化为限度,要求反映学科的新成果,体现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能力的结合。对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文字表述上要力求精练、准确。 3.相同课程原则上使用统一大纲、统一教材 不同专业科类及学制的相同课程(主要是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原则上使用统一大纲、统一教材,但可根据不同专业及方向的要求和特点,在统一大纲的基础上适当制定不同的教学要求。 二、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要求 1.教学大纲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注意科学性与思想性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结合学科科学体系、教学法和电大学生的特点,以必需、够用为度选择教学内容,控制教学总量。 3.应遵循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进行多种媒体教材的一体化设计。 4.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做好教学设计,避免教学内容在各门课程之间的简单重复。 5.应在反映学科建设的新进展的基础上, 保持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 6.凡纳入教学计划的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和集中实践环节等都必须制定教学大纲。 三、教学大纲的结构 教学大纲包括大纲说明、大纲正文、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三个部分。 1.纲说明 大纲说明应包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和分工,教学内容选编的原则、依据、重点和难点,教学法建议。 2.大纲正文 大纲正文是对教学内容的基本规定,是大纲的主体部分。它以学科的科学体系为基础,结合教学法的特点,顺序地排列课程教学内容的主题、分题和要点,以及有关的作业、实验、实习、课程大作业等;它要明确提出教学要求,规定教学进度、进行学时分配。 3.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应包括多种媒体教材的匹配说明、各个教学环节上媒体的使用、配合与分工等。 四、制订教学大纲的程序 统设课的教学大纲由中央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 自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北京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教学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初稿并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学校召开教学大纲审定会终审,教务处发布。 自开课程在开课前必须编写好教学大纲,一般在开课前一个学期由该门课程的责任教师提出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经系(部)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并经系(部)主任签字报教务处确认后颁布施行。 五、教学大纲的文本格式 所有提交的教学大纲都必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文件名为该课程名称。其电子文档的格式为:页面设置为A4纸规格,课程名称采用黑粗体、三号字;一级标题采用黑粗体、四号字;二级标题采用黑粗体、小四号;正文内容采用宋体、五号字。 教学大纲的一般格式应包括标题、内容、结尾三部分。 1.标题: 标题应写明课程的名称和大纲制订的时间,即: ×××课程教学大纲 ××××年×月 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必须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名称书写。 2.内容: 按大纲说明、大纲正文、多媒体一体化设计方案顺序书写。 3.结尾: 结尾统一落款“北京电大教务处印发”。 六、教学大纲的管理 1.各课程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教学。涉及自开课程的考试命题必须以此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要求为依据。 2.各教学部应按年级、专业备份(形成按年级及专业的文字稿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并编辑成目录供查阅,同时还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责任教师自己也应做好备份。做到一旦教学需要就能及时为课程的教学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服务。 3.若所开设课程的教材发生变化而教学大纲需要沿用时,应由责任教师写出文字说明并连同原教学大纲一起报教务处备案。 4.新开课程逾时无教学大纲者,不得开课。 5.自开课程原则上应先制定教学大纲,然后再编写教材或选定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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