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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及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考试管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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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考试工作质量,现制定北京电大及各考点工作职责。 一、北京电大 北京电大考试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教务处,由考务科具体组织、管理全市电大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电大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考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研究部署全市电大考试工作,制定我校期末考试文件。 (二)组织全市统一考试。 (三)组织北京电大自开课程的命题和制卷。负责全市电大试卷预订、押运、保管、分发和调剂等工作。 (四)组织全市电大的课程报考工作,统一编排考场等。 (五)按有关要求审核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申报的考点,并报中央电大审批。 (六)组织派遣巡考人员对各考点进行检查、督促和评估。 (七)组织全市电大的考试值班、巡考、阅卷、试卷分析、考试工作总结等工作。并向中央电大和本校的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试卷存档和管理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考试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借考、查卷、查分手续以及处理考试遗留问题。 (九)制定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各级电大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工作业务培训。 (十)组织协调教学部门积极开展课程考核研究,改进考核方式和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自命题课程的试卷库和试题库。 (十一)组织 “优秀考点”、“优秀考务工作者”的评审工作。 二、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一)与北京电大签订“考试质量监控责任书”(见附录),建立考试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考试工作人员。 (二)制定考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考试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 (三)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传达上级电大关于考试工作的规定和安排,制定考点考试工作细则,对每学期期末考试做出具体安排。 (四)按《北京电大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设置考点并进行考点的申报。 (五)按《北京电大课程报考管理规定》组织课程报考,确保考生姓名、考试科目、试卷代号等信息准确无误,并向北京电大上报报考数据,核实后签字确认。 (六)派专人从北京电大领取考卷并按《北京电大试卷保管规定》和《北京电大试卷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进行保管。 (七)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学习考试管理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并进行有关业务培训。 (八)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北京电大考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和上报考生的违纪事件。 (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答卷上交北京电大。逾期未交的,考生所答试卷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所在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承担。 (十)审核、上报试卷成绩复查申请表,办理试卷成绩更正手续。 (十一)做好考试总结及成绩分析工作,向北京电大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录:考试质量监控责任书 附录:
考试质量监控责任书考试管理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加強考风考纪建设,严格考试管理,对于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把好人才培养的质量关,树立良好的办学形象,促进电大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及办学单位应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的考前教育,严格按照北京电大考试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逐级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和措施,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防止违纪舞弊等事件的发生。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上报并严肃处理。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须向学生公布北京电大及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的违纪举报电话。对发生考试舞弊等恶性违纪事件的考场,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对发生试题(卷)泄密事件的考点,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设的考点,将取消该考点的所有考试成绩。 3.若作弊人数超过该考场实考人数三分之一,即视为监考不力,考场纪律严重失控,将取消该考场该科的考试成绩。 4.若阅卷中发现雷同试卷数超过该考场实考卷数的三分之一,且查实属违纪作弊的,取消该考场该科的考试成绩。 对发生以上严重违纪事件的考点,将给予通报批评,若某考点累计被通报批评两次,将暂停直至取消该考点组考资格,或暂停该考点下一次的招生。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考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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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说明: 《考试质量监控责任书》一式两份,北京电大及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考点各持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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