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关于建立开放教育学生个人学习档案的规定

 
 

为了在试点过程中掌握学生学习进展情况,便于对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咨询服务,各试点分校(工作站)应为开放教育学生建立个人学习档案,为此特制订本规定。

一、档案封面

个人学习档案封面应包括:分校(工作站)名称、学生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入学水平测试成绩等项学生基本情况。

二、内容

1.入学教育总结

应包括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意义、专业基本情况和教学特点、自主学习方式的认识;对多种媒体交互式教学手段的了解;对借助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进行自主学习的了解,如上网浏览和下载信息、收发Email、参加BBS讨论等。

2.学生专业学习计划

学生对专业教学计划的理解以及整个学习过程的选课安排、计划修业时间等。

3.学生学期学习计划

确定每个学期的具体学习计划,包括选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

4.学生课程作业

个人学习档案中只存放本学期和上学期学生的作业,其余返还学生个人保存。本学期的作业在期末考试前应发到学生手中以便复习,考试结束后再收回存档备查。

5.学生课程注册情况

包括课程注册的时间、课程名称等

6.学生成绩记录

包括各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7.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情况和记录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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