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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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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衡量合格毕业生的基本依据。 教学计划的管理是教学计划制定的继续与补充,主要包括:计划的执行与检查;计划的调整,管理职责,毕业核准;课程的免修和学分替换等。 一、执行与检查 1.教学计划经审批下达后,即可作为以下部门工作的依据: (1)教学部安排责任教师或管理教师,组织教学活动。 (2)教材服务中心订购教材。 (3)考务科安排考试。 (4)学籍科核准学生毕业学分,毕业资格。 (5)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安排课程教学。 2.各教学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及教师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自行变动。
3. 教务处教务科是学校制订、修改、调整、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职能部门,有关教学计划执行的情况与问题,应与教务科联系。 4.
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严禁违背教学规律,随意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教学时数,随意停开或漏开课程等明显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的调整 1.
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需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 (1)中央电大或北京电大根据教学实施的需要,对教学计划作调整。 (2)课程的教材未到位(在开学4周后仍未购到教材),经教材服务中心出具证明,由学校发文调整教学计划。 (3)新开设专业在第一轮执行过程中,发现课程安排不合理,需调整教学计划。 2.
调整教学计划原则上需在有关课程实施前两个学期的第10周以前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在课程开设前一学期,不影响教材订购的情况下提出申请。 3.
申请调整教学计划必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送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再经教学部负责人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在接到书面申请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并给予答复。 教学计划的调整变更,以教务处行文为准,并以此安排教学活动,各单位应将关于调整教学计划的文件与教学计划一起保存。 三、教学计划的管理职责 1.教务处管理职责 (1)及时转发中央电大或北京电大对教学计划调整的通知; (2)核查教学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申报的教学计划; (3)检查教学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对教学计划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2.教学部管理职责 (1)组织教师对下达的教学计划进行学习,提高对执行教学计划的认识; (2)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管理职责 (1)具体组织教学计划的实施工作; (2)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学习教学计划,使之明确在校期间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北京电大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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