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关于工学科课程设计的管理规定

 
 

课程设计是围绕主要技术基础课或专业课,结合项目设计而进行的一次综合应用性训练。通过训练,培养学生在本专业范围内初步掌握解决实际应用问题时所应具有的社会调研、查阅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绘图和调试等能力,为毕业设计及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打下基础。

一、专业责任教师应按照中央电大有关教学文件制定北京电大专业课程设计实施细则;

二、课程设计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职责应严格依据专业课程设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课程设计必须配备指导教师。课程设计的课题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专业课程设计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选题,由北京电大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组织审核。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北京电大教学部审核,教务处抽查。

四、课题的内容应使学生在方案论证、工程计算、材料及元件的选择、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使用、图纸的绘制、程序的编写、调试以及经济核算等方面得到综合性训练。

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以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度。

五、课程设计以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为单位组织实施,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学实践,组织学生完成课程设计的说明书(不少于3000字)及图纸(2号图纸1-2张)。

六、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等。成绩及格以上者,给予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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