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北京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的实施办法 |
||||||||||||||||||||||||||||||||||||||||||||||||||
|
|
||||||||||||||||||||||||||||||||||||||||||||||||||
|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及校内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实施办法”(电校教[200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放教育试点本科2004秋季之后入学(含2004秋季)各专业涉及全国统一考试课程(以下简称全国网考)的免修免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全国网考课程 (一)英语专业统考科目为: 1、大学英语(A)(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英语综合实践”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二)其他专业统考科目为: 1、大学英语(B)(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英语II(2)”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三)全国网考的免考条件及具体要求:
注:北京电大开放教育计算机类本科专业学生不能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免考网考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 (四)免考全国网考课程的管理办法 1、各分校(工作站)应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将有关全国网考情况、免考条件和程序向学生介绍。 2、各分校(工作站)按照全国网考免考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学生有关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填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免考全国网考课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将EXCEL格式电子稿发送到北京电大教务科邮箱:jwk@mail.btvu.org. 3、各分校(工作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表所列学生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和复印件,以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免考全国网考课程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到北京电大进行复审。 4、各分校(工作站)应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免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耽误上报时间。 二、本科教学计划中英语Ⅱ(1)、英语Ⅱ(2)、英语综合实践、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的免修免考规定 (一)免修免考条件及要求:
(二)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虽然可以免考全国网考的课程,但仍必须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三)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者免修免考非英语专业(本科)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修免考非计算机专业(本科)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四)英语II(2)(或英语综合实践)、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的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记为“免考”,视为学位最低要求课程成绩。这两门课程的免修免考不占用替代必修课总学分的比例。 (五)该类课程的免修免考仍按照“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规定”中的程序办理。 (六)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规定”中有关这两门课程要求与本实施办法不符者,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免考全国网考课程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05年1月24日 |
||||||||||||||||||||||||||||||||||||||||||||||||||
|
|
||||||||||||||||||||||||||||||||||||||||||||||||||
|
【关闭窗口】 |
||||||||||||||||||||||||||||||||||||||||||||||||||